
数据为何成为生产要素
2020年,中国首次将数据列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的第五大生产要素。这一定性意味着数据不再是技术附属品,而是与石油、电力同等重要的基础资源。2023年”数据二十条”发布,构建了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的四梁八柱。
但把数据从资源变为资产,需要解决三个根本问题:它属于谁、值多少钱、怎么交易。这三个问题看似简单,实则涉及法律、经济、技术的深层重构。
三权分置:中国方案的核心创新
传统财产权理论难以适配数据的特殊性——数据可无限复制、使用不减损、价值依赖场景。”数据二十条”提出了”三权分置”的创新框架:
- 数据资源持有权:谁采集了数据,谁享有持有权。这赋予了数据采集者排他性的控制能力。
- 数据加工使用权:使用者可以在持有权人授权范围内加工和使用数据,无需转移所有权。
- 数据产品经营权:将加工后的数据产品在市场中经营获利,如数据API、数据报告、数据模型。
这一框架的精妙之处在于回避了”数据归谁所有”的争论,转而关注”谁可以做什么”。它允许数据在不转移所有权的前提下流通使用,为数据交易提供了法律基础。
数据交易所:有形市场的探索
截至2025年,中国已成立超过50家数据交易所/交易中心,分布在北京、上海、深圳、贵阳、西安等地。这些机构的定位介于证券交易所与技术平台之间,提供数据登记、挂牌、撮合、结算服务。
但数据交易与证券交易有本质区别。股票是标准化的、同质的、价值由市场定价;数据则是非标准化的、异质的、价值高度依赖使用场景。同一份用户行为数据,对广告主值100万,对气象研究者可能一文不值。这使得集中竞价模式难以奏效,多数交易仍以协议定价为主。
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尝试通过”数据可用不可见”的隐私计算技术,让数据在不离开原始持有者服务器的前提下完成计算和交付。这解决了”数据交出去就失去控制”的信任痛点,但也带来了技术成本和效率问题。
数据资产入表:会计准则的突破
2024年1月1日,《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允许企业将数据资源确认为资产计入资产负债表。这是全球范围内首次在会计准则层面对数据资产进行规范。
数据资产入表的影响深远:它让数据从隐性价值变为显性资产,直接影响企业估值、融资能力和税收。但实操层面困难重重——如何评估数据的公允价值?数据贬值速度如何折旧?自用数据与交易数据如何区分?这些问题仍在探索中。
首批试点的国有企业中,多数选择将内部运营数据(如客户画像、生产流程数据)入表,评估方法以成本法为主(即采集和加工数据的投入成本),市场法和收益法仍在完善中。
企业数据治理的现实路径
对于企业而言,数据要素市场化不仅是宏观政策,更要求内部数据治理体系的重构:
- 盘点与分类:全面梳理企业数据资产目录,区分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明确敏感等级。
- 确权与授权:基于三权分置框架,厘清每类数据的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归属,建立内部授权机制。
- 质量与安全:建立数据质量指标体系(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落实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要求。
- 流通与变现:识别可对外流通的数据产品,通过数据交易所或直接合作方式实现价值转化。
数据要素市场的未来
数据要素市场化是一个十年级的进程。短期内(1-3年),重点是确权规则细化和交易所基础设施完善;中期(3-5年),隐私计算和联邦学习技术将大幅降低数据流通的信任成本;长期(5-10年),数据要素将像资本一样深度嵌入企业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这一进程的核心驱动力不是技术,而是制度创新。正如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数据产权制度的完善程度将决定中国在数据经济时代的竞争力。







